水稻引种应注意的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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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水稻进入播种季节,近年来农民自发引种的现象比较普遍,但引种的品种综合性状表现好的较少,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的减产,其实农民所需种子可到当地农业部门和种子部门购买。如果实在需要引种,要注意走出以下误区。

    一.盲目引大穗品种。不少农户冲着大穗、超大穗、狼尾稻等盲目引种,认为大穗就可以高产,结果事与愿违。某些品种确实大穗,甚至超大穗,但缺点十分明显。如结实率低,有效穗严重不足,易倒伏、感病、米质差等,尽管穗型大,产量并不高。构成产量因素除每穗粒数(颖花数)外,还有结实率、有效穗数、粒重等。因此确定品种的优劣,不仅要看穗子的大小,还要看其它性状。只有产量高、米质好、抗性强、生育期适中的品种,在生产上才有推广的价值。

    二、不经试种就引种。不少引种者认为异地良种引进到本地就一定表现好,引进后不经试种而盲目种植,造成减产。有些良种在当地确实表现良好,但引到异地种植却不一定表现好;有些品种引进后生育期变长,因而要注意是否能安全齐穗;有些品种引进后生育期缩短,因而要堤防有可能引起减产。水稻是短日照作物,其中早籼类型感温性强,晚籼类型不仅感温性强,而且感光性也强。南种北引或低海拔品种引到高海拔地区种植,生育延长,晚稻还要考虑能不能安全齐穗,故一般引生育期较短的品种。北种南引或高海拔地区品种引到低海拔地区种植,生育期缩短,故一般应引生育期较长的品种。引种后必须经小面积试种,经1-3年试种成功,确定抗病性、丰产性等综合性状表现良好,才能大面积种植。

    三、不经检疫就引种。水稻有些属于检疫对象的病虫草害,但它们仅局限于疫区。而有些引种者没有检疫意识,随便引种。不经检疫,一些检疫对象一旦随引种而扩散,遗害无穷,损失不可估量。固而不管引种多少,都要经当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机构进行检疫。如果有检疫对象,坚决不引,确实没有检疫对象的,引进时开具检疫证书。

    四、引种未审定的品种。有些引种者随意繁殖引进的品种,并进行经营活动,农民购种时往往不考虑该品种是否经国家级或省、市级审定通过。近年查处的种子案件中,都是农民随意买未经审定(或审定不合格)的品种而遭受损失,即使是通过审(认)定的品种,也要注意适应海拔,抗病情况等。稻农当引以为戒,谨慎引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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