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公害茶叶是指有害或有毒物或残留量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,符合NY5017―2001标准的茶叶,或以此为主要原料并按无公害茶叶生产操作技术加工的初级产品。
一、产地环境要求
无公害茶叶产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、没有直接受工业“三废”及农业、城镇生活、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农业生产区域。产地区域及上风向、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,包括工业“三废”、农业废弃物、医院污水及废弃物、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。土壤重金属背景值高的地区,与土壤、水源有关的地方病高发区,不能作为无公害茶叶产地。
灌溉水、大气、土壤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指标。
二、农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茶叶(或茶叶产品原料)生产过程中对病虫草等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,综合防治的原则,严格控制使用化学农药。
提倡生物防治和使用生物生化农药防治。推广使用高效、低毒、低残留农药。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国家的“三证”(农药登记证、
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、执行标准号)要求。
严格按制定的防治指标,掌握防治适期施药。宜一药多治或农药的合理混用(附录A茶园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、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