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地处珠江水域,周围浅海渔业资源丰富,附近深海区域异常广阔,更兼海岸水静湾圆,可以避风,便利停泊,早已是渔船停泊之所,并在这里不定期举办港市。然而,由于澳门半岛耕地缺乏,也没有其它资源,无法自给,故直至明嘉靖年间,此地仍是人烟稀少的小渔村。1557年葡萄牙人租占澳门后,随着澳门由渔村逐步形成城市的过程,澳门的渔业也逐渐发达,几百年来,一直在澳门社会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本世纪二、三十年代更是澳门渔业生产最鼎盛时期,成为华南地区与广海、阳江、汕尾等海港齐名的著名渔港。
中国有关部门在湾仔设有渔区办事处,管理渔务,其重要性可见。抗日战争爆发之后,日本渔船南采,因其设备优良,捕鱼量大,并且能直接运往香港出售,澳门渔业大受影响。诚然,澳门的鱼产品种类多,尤其是咸鱼、虾酱,制作精良,向来都是最受欢迎的物品,即使到了1940年,“海产仍然是澳门社会经济一根重要支柱,排在传统的炮竹、烟花等工业的前面,当时,向港口当局登记出海的船只有2300艘,估计渔民有20000人,另外有20家修造渔船厂及四家装罐厂,加工牡蛎、虾及鱼翅”。
二、三十年代以来的渔业状况
(1)渔民状况
澳门渔民大部分是疍民,自称水上人。据1920年统计,澳门人口为83,914人,渔民占五至六万人,约为全市总人口的一半以上。1939年,因日本侵华,内地不少人逃往澳门,澳门人口剧增至245,194人,渔民占三至四万人,仍占全市人口的15%左右。渔民世代生活在船上,数艘或数十艘渔船结伴作业,聚集停泊,自成水上一村,其生活方式独具一格,宗教信仰亦与陆地居民有所差异。由于漂泊不定的海上生活,渔民接受文化教育极难,虽有富裕的大船主会请教师随船教子女读书,但80%以上渔民未受过教育,往往是十、六七岁便由父母做主成婚。由于文化程度低,加上海上生活十分险恶,大多数渔民十分迷信,每逢出海,均要请神棍(喃呒先生)祀神建醮,祈求神明保佑,尤其奉祀妈阁庙中的妈祖(天后),把她当作护航海神。渔民语言也多有禁忌。
渔民们以捕鱼为生,几百年世代相传,捕鱼技术相当熟练,“有打锉而知鱼者,有尝水味而知鱼者,有听水声或鱼鸣而知鱼者,有察天气或水流而知鱼者”。
渔民体魄较之陆上居民壮健,盖因他们长年累月在海上劳作,虽然艰难困苦,但能经常呼吸新鲜空气,食物又以新鲜鱼类为主,营养极为丰富之故。然而,由于终年受太阳光直接照射和海风雾霭的长期侵蚀,故患眼病的人不少。
(2)渔船种类
据澳门海军军务厅统计,澳门渔船约有廿余种,它们分别是:大拖、中拖、拖仔、虾九、虾九仔、七傍拖(广海七傍拖)、簪缯,虾罟、虾罟仔、扒艇(小料或索罟)、拉湾、钓艇、鲜艇、中大尾仔、大尾网艇、乃船、蟹仔、中仔、罟仔等。各种捕鱼船大小不一,用途也不尽相同。1940年前后澳门有大型渔船近千艘,其中大拖、花尾船约有二百艘,网缯船约三四百艘、掺缯约三百艘、虾罟约五、六百艘。这些渔船一般是利用风力,扬帆出海,进行深、浅海捕鱼作业,较小型的船只有二千多艘,如罟仔约四百艘,炮船约二百艘,海门缯船近五百艘、约鱼船一百多艘,此类船只多以桨舵,用人力行驶于沿海水域。
(3)鱼栏
鱼栏是鱼获的代理商,渔民所捕获的鱼虾,大多数经由鱼栏销售,其销售范围极广,除供给本澳居民食用及茶楼酒肆所需之海鲜之外,还把各种渔获转运到香港、江门、石岐、广州以及其它沿海城市。澳门的鱼栏集中在澳门的下环海傍,分为鲜鱼栏、咸鱼栏两大类,当中还有鲜蟹栏和壕油庄。
早在清朝咸丰年间,鱼栏就已定有“行规”,共三十二字,分为八句,每句四字,雕刻在一块木板上,悬挂在鱼栏内。“行规”定明:“看货议价,不得退换,公议每两、外佣一分,成员无水,出货自理,特此声明,免致后论”。所谓“看货议价”,实际上是骗人的幌子,鱼价早已由鱼栏预先订出,藉此操纵鱼市,控制鱼价,获取巨利。至于咸鱼栏,则是接买鲜鱼栏所收购之鲜鱼进行腌制加工成咸鱼或鱼干后,再卖给一般店铺及小贩。
澳门的鱼栏在抗日战争前旺极一时,在澳门半岛有六十多家,氹仔有三、四十家,路环亦有五、六十家。但在抗日战争期间,由于日本渔船南来侵夺澳门渔市场,鱼栏纷纷倒闭,仅存四十多家,大部分只能维持现状。抗日战争后,鱼栏才恢复原来的兴旺。
鱼栏与渔民的关系除了买卖关系外,还有一层借贷关系。渔民平时生活困难,或在出海前需用资金用以修船或租船或买船及渔网等,都向鱼栏借钱。鱼栏即因此成为该渔船的东家,即使该渔民另有新发展自行购人新船,该旧船的东家仍有管辖新船的权利,就算债务清楚亦不能脱离关系,甚至鱼栏更换新东家也把这些权利移交给新东家,代代相传,几乎与奴隶制度相同。而该船的渔获也得永远交与该东家买卖,价格全由东家的鱼栏操纵,卖鱼所得之款,按借款额多少抽取占渔获总值的5~25%作为利息和栏佣,剩下的才是渔民的收入,故此渔民虽终年辛劳仍难维持温饱,更难以脱离鱼栏的借贷关系。鱼栏则用这种借贷方式把渔民、渔船、渔市操纵在自己手中。
2.日渐衰落的捕鱼业
80年代前期,全澳海产量逐渐上升,1980年至1985年中,本澳渔业收成都较以前有所增加。据政府统计资料显示:1980年渔船在本澳所卸下的渔获为6,642吨,1981年为7,542吨,1982年又比1980年增长20%。到了1985年,捕获量比1984年也有增加,同时市场价格急升了30%左右,渔业显得比以往旺盛得多。但这种情况并未维持下去,从1986年起,虽然近海渔船的渔获与以前相差幅度不大,但深海作业的渔船在本澳和卸下的渔获则大为减少。到了1988年,平均每日在澳门卸下的渔获基本上不超过10吨,而且绝大部分是近海渔船所卸下之渔获。
同时,虾艇的卸货量也急剧减少。按一艘30公尺的虾艇计,1988年其渔获上水量比1986、1987年减少了30%,约15吨,产值方面由于1988年虾价上升20%而保持水平。虾艇收获量减少的原因是:(1)沿岸一些河道淤塞,近海河口无流水或流水减弱,以致虾苗未被冲到海生长;(2)有些虾艇捕捞不择手段,但求目前的收获竟不理会海洋的生态,有的甚至使用电力捕捞,把海中的虾只电晕,连小虾也就难逃劫数,影响了虾只的繁殖;(3)中国实行保护幼虾、幼鱼政策,而沿海地域的虾大部分属于幼虾,在捕虾时受到一定的限制;(4)中国积极支持渔业发展,对渔民实行高额贷款政策,渔民可以向国家借钱买船,该贷款头2年是免息的。此等渔船,通常都是10公尺至20公尺之间的细虾艇,只能在近海捕虾,因而影响了近海的渔获量;(5)中国渔场管理法规定,装有两部马达的渔船要在40公尺以上水深捕捞,而水深40公尺以内的海域,只准许装有一部马达的渔船捕捞。
同时,也规定一部马达的渔船每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这段期间在此等水域作业。这些都影响着虾艇的捕获量。因此,1988年以后,有相当多数量的本澳虾艇改作拖艇作业,但由于澳门仍然缺乏渔市场,故无法加工处理渔获。渔民唯存就地或在香港卸下渔获,致使澳门大量所需的鱼类要从外地(主要是中国大陆或香港)进口,合共占总进口量九成以上。1988年,渔获在本澳卸下的数量为2,407吨,占本地渔获消耗量5,426吨的44%,1989年,渔获卸下的数量为3,386吨,占本地渔获消耗量7,184吨的47%,1990年渔获卸下的数量为2,532吨,占本地渔获消耗量8,458吨的30%,1991年渔获卸下数量为2,453吨,占本地消耗量8,848吨的27%。1992年渔获卸下的数量为2,805吨,占本地消耗量9,013吨的31%,1993年渔获卸下的数量为1,964吨,仅占本地消耗量8,798吨的22%。1994年渔获卸下的数量为1,930吨,占本地消耗量9,872吨的19.55%,从上面的数字和比例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澳门的捕渔业已逐渐萎缩。